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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机构集中为本单位护士换证时,护士聘用证明使用一张汇总表填写?
答:可以,汇总表要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二、未在护理工作岗位上的人员(离职、改行、内退、退休未返聘、停薪留职出国)是否录入信息和换证注册?
答:按卫生部规定,护士注册必须在护理工作岗位上,因此未在护理工作岗位上的人员不能换证及不录入和注册。
三、参加考试合格的成绩的录入?
答:考试成绩要录入,如记不住就录入“合格”。
四、工作与学习经历的录入?
答:只录入与护理工作与学习有关的经历。
五、机构代码录入什么?
答:录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六、凡首次注册盖市州卫生局公章的护士换证如何操作?
答:市州卫生局必须向卫生厅医政处书面报告,同意后才能换发新证书。
七、身份证原件的审核?
答:厅注册、中医局注册和卫生部在川医疗机构护士身份证原件的审核工作由医疗机构审核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其他医疗机构护士身份证原件的审核工作由市州卫生局负责,加盖公章。(必须把原件送安县卫生局审核)
八、旧版护士执业证书遗失?
答:凡遗失了旧版执业证书的必须在市州以上党报上刊登遗失公告,并填写《四川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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