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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产品
厂家直销L-精氨酸食品级营养强化剂氨基酸L-精氨酸碱
发布时间:2025-05-17 14:02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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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华阳
产品型号:食品级
产品规格:25kg/桶
产品作用:营养增补剂
单价:50.00元/千克
最小起订量:1 千克
供货总量:85475 千克
发货期限: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1 天内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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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L-精氨酸

CAS:74-79-3

含量99%

华阳L-精氨酸瓜氨酸食品级精氨酸碱营养强化剂水溶性氨基酸精氨酸

生产许可证编号SC20113118100048

属于:氨基酸系列

作用:营养增补剂 型号:食品级

品牌:华阳 25公斤/桶/袋

华恒 25公斤/桶/袋

性状:白色结晶性粉末

【产品名称】L-精氨酸 L-精氨酸碱

【产品分子式】C6H14N4O2

【产品分子量】174.20

L-精氨酸产品性状】

L-精氨酸为白色结晶性粉末。熔点244度(分解)。经水重结晶后,于105度失去结晶水。

L-精氨酸性质】在空气中易氧化着色,有吸湿性,易溶于水、乙醇、抗菌作用与山梨酸相近。

【产品贮存】L-精氨酸贮存于干燥、洁净的阴凉处。保质期两年。

【产品用途】

L-精氨酸营养增补剂,调味料。

用作医药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用途:营养增补剂;调味剂。与糖进行加热反应(氨基-羰基反应)可获得特殊的香味物质。GB2760-2001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

1)面包、蛋糕、面条类、通心面、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改善口感和风味。

2)水产糜状制品、罐头食品、紫菜干等,强化组织,保持新鲜味,增强味感

3)调味酱、番茄沙司、蛋黄酱、果酱、稀奶油、酱油,增稠剂及稳定剂。

4)果汁、酒类等,分散剂。

5)冰淇淋、卡拉蜜尔糖,改善味感及稳定性。

6)冷冻食品、水产加工品,表面胶冻剂(保鲜)。

L-精氨酸使用说明及用量】

1、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6%。

2. FEMA(mgkg,1998):

焙烤制品、早餐谷物20~100;饮料3~30;

干酪、调味汁、肉制品、果仁制品、禽品15~100;

胶姆糖、糖果、糖霜、明胶、布丁、软糖、代糖品、甜沙司3~15;

调味品2~25;蛋制品、仿乳品、其他谷物5~10;

油脂、冷饮、水果冰、乳制品5~15;硬糖1~20;

速溶咖啡茶10~100;果酱、果冻、加工水果2~15;

加工蔬菜3~5;复水蔬菜5~25;调味香料10~250;

小吃食品15~250;汤类5~250。

L-精氨酸质量标准】AJI92 USP35】

产品用途: L-精氨酸可做食品原料。增味剂;用于水产加工品、绿茶风味增加剂等。与糖进行加热反应可获得香味物质。

质量标准:FCC,AJI92

项目

标准:

旋光

+25.8~+27.7°

含量

98.5~101.5%

重金属(以Pb计)

≤0.002%

≤10mg/kg

干燥失重

≤0.1%

氯化物

≤0.1%

限量:

1.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6%。

2. FEMA(mg/kg,2014):焙烤制品、早餐谷物20~100;饮料3~30;干酪、调味汁、肉制品、果仁制品、禽品15~100;胶姆糖、糖果、糖霜、明胶、布丁、软糖、代糖品、甜沙司3~15;调味品2~25;蛋制品、仿乳品、其他谷物5~10;油脂、冷饮、水果冰、乳制品5~15;硬糖1~20;速溶咖啡/茶10~100;果酱、果冻、加工水果2~15;加工蔬菜3~5;复水蔬菜5~25;调味香料10~250;小吃食品15~250;汤类5~250。

【L-精氨酸】包装和贮存条件:

1、本品整包装一般为25KG/袋或25KG纸板桶。

2、本品应密封避光,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厂家直销L-精氨酸食品级营养强化剂氨基酸L-精氨酸碱
网址:https://www.shangtaiw.com/b2b-zzcfhg2025/sell/itemid-95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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